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6/28 16:30:19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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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保证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具体安排详见官网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2021/0313/c13234a2266698/page.htm

  二、复试原则及基本要求

  我院全日制各专业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院统一领导,专业自主招生原则。各专业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3、复试基本要求:符合2021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且初试成绩符合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5、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生源充足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

  6、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时,以“浙大钉”的视频会议系统作为面试平台。

  7、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统考招生名额

专业名称统考招生名额
农业经济管理2
行政管理11
土地资源管理8
社会保障1
教育经济与管理3
城市发展与管理1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2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1
应急管理7
农村发展(MAE)4

  说明:另有士兵计划单列指标1个、行政管理专业与浙大城市学院联培指标1个、少干计划3个(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各1个)

  2、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报考本院考生调剂(须满足学校有关调剂政策)。

  (1)调剂专业及名额

专业(研究方向)名额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2
城市发展与管理1
教育经济与管理3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1
应急管理6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i)申请对象:报考本院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未达到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线的考生,或未被本院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录取的考生。报考同一个一级学科的考生优先调剂。

  (ii)申请城市发展与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业务课1”须考“数学三”。

  (iii)申请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应急管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业务课1”为“数学三”或“政治学”。

  (3)调剂生报名有关事宜见后续学院网上通知

  四、复试分数线

  根据差额复试要求,行政管理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在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作适当,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复试分数线详见下表。

  表 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政治英语业务1业务2总分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60609595385
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应急管理60609595355
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60609595355
农业农村发展55558585320

  注:士兵计划、少干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学校要求。

  五、各专业复试要求和安排

  1、各专业复试时,必须认真审查每一位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校验未通过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

  2.各专业根据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德育导师1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3、要求每一考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研究方向)按照统一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进行复试。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的综合评分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70%和30%,初试成绩是以合格生源的初试总分除以5构成。(注:视同上线的总分抵单科分的考生,初试成绩按抵扣后的分数计)。

  按考生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网址: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13234/list.htm)。

  6、视频面试方案待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发布后公布。

  六、录取的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符合招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关于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包括推免生)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七、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系)的院级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时间安排

  3月17日—31日,学院各学科组织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

  附:复试 考生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挂网).pdf

  附件地址: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2021/0313/c13234a226669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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